根据公司各专业博士公司产品方案的规定以及《公司博士、硕士学位论文开题的基本要求》,现将本学期研究生开题工作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开题对象
2019级博士研究生
二、时间地点安排
2021年3月18日14:30,地点:学院会议室1502。
因特殊情况需推迟开题的员工应提前履行相关手续。不按期开题者,不允许按期进行学位论文答辩。
三、开题工作具体要求
1.2019级博士研究生须于3月15日前在研究生系统完成开题申请,导师于3月16日前在系统完成审核。
2.开题报告会,由研究生阐述选题来源、选题依据、提出研究的初步研究方案,再由指导教师做必要的补充说明,最后由评议组成员进行讨论、审核。审核标准详见《公司博士、硕士学位论文开题的基本要求》。
3.依据审核标准,选题适当、论据充分的,准予开题;对存在明显问题的,不批准论文开题,限其1个月内修改补充后重新申请开题;若再次开题不能通过,则推迟论文答辩时间,随同下一年级按相关程序申请学位。
4.开题通过后,一般不得更改论文题目及开题报告主要研究内容,确有特殊情况需要更改者,开题后三个月内研究生本人可提出书面申请说明理由,导师、学院签署意见,经研究生院批准,方可更改研究主要内容,但必须按上述开题程序重新开题。私自更改论文题目及开题报告主要研究内容者,一经发现,推迟论文答辩时间,随同下届毕业生按相关程序申请学位。
具体安排如下:
欢迎各位老师、同学莅临指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