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上级有关文件精神和《公司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推荐办法》(政教〔2021〕2号)文件规定,为确保2023年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推荐研究生工作公平、公开、公正有序进行,结合我司实际,特制订工作办法如下:
一、加强组织领导
公司成立推免生遴选工作小组,小组由7人组成,设组长2人,副组长1人,委员4人。组成人员名单如下:
组 长:安起光 李玉成
副组长:郭洪峰
委 员:杨德嵋 孙栋梁 孟宪萌 杨冬梅
二、推免生分配名额
集团下达给我司2022年推免生名额为24人。学院推免生遴选工作小组以学院应届本科毕业生状况为依据,综合考虑学院学科发展,确定各专业推免生分配名额。具体名额如下:
年级 |
专业 |
推免生名额(人) |
2019 |
数学与应用数学 |
2 |
2019 |
金融数学 |
4 |
2019 |
金融数学创新班 |
2 |
2019 |
统计学 |
3 |
2019 |
经济统计学 |
3 |
2019 |
数据科学与大数据技术 |
3 |
2019 |
经济统计学(原莱芜校区) |
7 |
合计 |
24 |
三、推荐办法
(一)综合考虑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引导员工全面发展、综合评价员工的各方面表现等因素,坚持德智体美劳全面衡量,以德为先,把员工思想品德考核作为推免生遴选的首要依据,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予推荐。要注重加强员工本科阶段学习情况的过程性评价,将本科阶段学业综合成绩作为推免工作最基础的遴选指标。
(二)推免生通过员工自愿报名、学院推荐工作小组考核推荐、学校推免生遴选工作领导小组审核确定的方法产生。
(三)推免生资格和推免生考核办法参照《公司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推荐办法》(政教〔2021〕2号)文件执行。
四、推免工作程序及时间安排
(一)9月13日,学院推免生遴选工作小组分配并下达推免名额。
(二)9月13日,学院将推荐工作小组名单和学院实施方案向学校推免生遴选工作领导小组备案,备案后在学院内公开。
(三)9月14日前,学院确定并公开符合学院申请条件的应届毕业生名单。名单内员工根据推免条件自愿向学院申请,填写并提交《推免生资格申请表》(电子版表格见学校推免办法附件),同时提交四、六级成绩单、竞赛获奖证书、论文期刊等相应证明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
(四)9月15日前,学院对符合申请推免条件的员工,完成综合成绩计算和排名工作并将结果在学院公示。学院推荐工作小组根据推免名额确定取得推免生资格的初选名单并报学校推免生遴选工作领导小组审定,初选名额内自愿放弃资格的,员工本人须签字确认,并顺次递补名额人选。初选名额内自愿放弃资格的员工名单报教务处备案。
五、其它事项
(一)推免工作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原则,严格做到程序透明,操作规范,结果公开。
(二)员工应对个人提交材料的真实有效性负责,对在申请推免过程中弄虚作假的员工,一经发现,即取消推免生资格,对已录取者通知录取单位取消录取资格及学籍,并按学校员工管理规定进行相应处理。
(三)学院成立专家审核小组,会同本研究领域权威专家、相关期刊杂志单位或赛事主办单位等,对申请推免资格员工的科研创新成果、论文、竞赛获奖奖项及内容进行审核鉴定,排除抄袭、造假、冒名及有名无实等情况,并组织相关员工进行答辩。对员工提交的多篇科研成果实行代表作评价,评价重点聚焦到创新质量和个人贡献。专家审核小组及每位成员都要给出明确审核鉴定意见并签字存档。答辩全程录音录像,答辩结果公开公示。通过审核鉴定或答辩的员工特殊学术专长分别在“全国推荐免试攻读研究生信息公开暨管理服务系统”和学校网站上予以公示。未通过审核鉴定或答辩的,不纳入推免遴选综合评价成绩计算体系。
咨询电话:82911143王老师;88525952 高老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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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9月13日